发布时间:2021-01-22 15:00 文章来源:
数字经济时代,数据已成为人类社会的基础性生产要素,当《经济学人》杂志提出“当数据成为新时代的石油”的时候,数据资源的掌控已经成为大国博弈的重点。
数据要素在生产过程中可以使劳动生产率提高、使用价值量增加,从而实现更多价值;也可以通过缩短生产时间和流通时间、降低生产成本和流通成本,加速再生产循环过程,从而在相同成本下创造和实现更多价值。在全新的数字经济体制下,生产要素不再局限于劳动、资本、土地等要素,随着新一代互联网和信息技术的发展,数据作为一种强大的生产要素进入经济活动,必然对资源配置效率产生重大影响。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首次将“数据”列为生产要素。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要推动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加强个人信息保护。2020年中央经济工作会将“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列为2021年八项重点工作之一,并明确提出要完善数据收集使用管理。数据利用和保护已经被提到了战略层面。
在如今全国、全球开启的声势浩大的“互联网反垄断”形势之下,如何建设数据要素市场的运行机制,推进数据要素在市场运行中充分发挥作用;如何加强网络安全、数据及个人隐私的有效保护在制度层面为数字市场的培育提供保障至关重要。由全球“二维码扫一扫”专利技术发明人徐蔚,基于“扫一扫”系列发明技术和码链思想创新构建的“物格新经济”体系,为释放数据生产力创新了模型。
物格新经济:严防数据滥用与垄断的创新
近年来,数字技术加速渗透、应用互补性创新不断涌现、智能终端日益普及,互联网平台独特的规模经济、范围经济和网络经济效应以及生态和竞争范式,驱动着数字经济新产业、新模式、新业态迅猛发展。但互联网平台在发展过程中也衍生出平台垄断、不正当竞争、数据滥用、数据安全、金融风险、资本无序扩张等诸多问题。一些机构违规滥用数据、扰乱市场秩序、侵犯消费者权益,有的凭借电商、社交媒体、游戏等领域积累大量用户群体和渠道优势,把持流量入口,通过一些霸王条款过度采集数据,成为数据寡头,形成赢者通吃的数据垄断。有的互联网企业利用数据为筹码搞不正当竞争,攫取超额利益。有的互联网企业没有得到用户授权就肆意开展用户画像,进行数据“绑架”,采用“大数据杀熟”的手段过度营销和诱导消费。通过用户画像进行定制推送,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
当前,金融机构、电商和互联网公司开展业务活动时收集了大量的数据,包括授权的数据、非授权的数据、行为痕迹数据、关联衍生数据等等。但因为法律制度的缺失,数据确权缺乏法规依据,数据权属难以界定。权属不易分离。数据可复制、易留存,所有权、控制权因为共享使用而发生让渡,给数据所有方对外共享数据带来顾虑。以前说起数据共享都是“你把数据给我”,很少有人说“我把数据给你”。因为没有法律约定,数据用了多少次不知道,给谁用了也不知道。如何做好权属分离、在不让渡数据所有权前提下实现数据有序流转和融合应用是一个难题。在技术层面,如何确保数据可用不可见、可用可计量,做到最小够用、专事专用,消除数据所有方因为所有权让渡而导致事权转移的顾虑,保障各方权益乃当务之急。
扫一扫全球专利发明人徐蔚博士创立的码链理论及基于数字人“扫码链接”的码链模型,为世界提供了从理论到实践的参考借鉴。
码,是数字时代,每一个数字人在三维世界与周边的交互,每一次交互都会叠加包括自己的数字DNA在内的5W元素,产生新的码,码与码形成链条,而与此同时,每一次交互都会落在特定的物理空间网格里,即物格。数字人在物格里的行为创造价值的经济体系,就是“物格新经济”。
物格新经济创新了一个以“码”(包含5W元素,即时间、地点、人物+前因后果)为单位的信息维度,在这个维度上建立起了一个真实世界与数字世界一一对应的多个平行世界。在这个数字化的平行世界里,人的行为表现为数字化的行为方式(即“数字人”)。数字人可以以自由意识进入。这就完全不同于基于IP的虚拟世界的Cyber-Space。搭建的是一个以人为基础的去中心化(或者说泛中心化)的商业和金融新生态体系。它让每一个人,每一块土地,都能够成为联网接入点,秉承着“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来创造构建全社会的价值体系,彻底摒弃了互联网中心化垄断,流量为王的模式。物格新经济模型打造的“四商(生产商,消费商,交易商,服务商)一体”的商业系统,形成了一个利益和命运的共同体,在这个利益和命运共同体中,没有中心,任何人和平台都不可能以损害任何一方的利益来形成垄断。
物格新经济解决了数据确权的问题
建设数据要素市场面临的第一大问题,是数据的确权问题。既来自个人衣食住行、医疗、社交等行为活动,又来自平台公司、政府、商业机构提供服务后的统计、收集等。数据归谁所有,数据由谁使用,数据收益归谁。由大数据形成的数据要素,往往难以确定数据要素的产权属性。尤其是物联网的产生使得数据更难确权,不利于数据要素的生产和流通。目前,我国对于数据的产权概念还相对模糊。如何在现有法律体系的基础上开创性地构建起一个适应数字经济时代的新型“所有权”制度,在确保部分关系到国家安全的数据信息归政府所有的同时,开放公共数据的市场化,让企业和民众能够参与到对数据资源的开发利用过程中,尤其是在保护个人隐私权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利用数据这一重要的公共资源,平衡各方利益冲突,应对好生产关系变化带来的法律理论挑战,是数字经济发展亟须解决的核心问题。
物格新经济体系核心的元素是“物格”。“物格”是“三维世界物理空间”在四维世界虚拟空间的数字网格化。“物格”以真实存在的物理时间和空间、有价值的土地为锚定物。由于记录了“人类的数字化行为”,“物格”就成为了人类行为可以“追根溯源”的“根”。
“物格”是通过扫码链接来标识人类的数字化行为,与数字人的5W(即时间、地点、人物+前因后果)行为相匹配,具有地理位置唯一对应标识的物理空间网格。通过直观观看物格数字地球的码链接入,使得物格具有“全球唯一性、行为可识别、场所可定位、交互可溯源”的特征。这种特征让物格与现实世界一一映射。物格价值链平台使用分布式网络,可以在每一个接入口共享和同步数据,由于其数据存储是分布式的,没有把所有的数据储存在同一个中心位置,因此不能在其中的一个点上改变什么。这就意味要同时访问所有的接入口,才能破解这个网络,而实现物联网接入的泛中心化,即每个人都以自己为中心实现接入。在物格新经济体系中,由于其数据存储是分布式的,没有把所有的数据储存在同一个中心位置,这样就很好地解决了数据的确权问题。
物格新经济:为数据资产的形成提供了解决方案
建设数据要素市场面临的第二大问题,是数据的资产化问题。当前,我国数据资源流通尚不具备作为一种生产要素的商品化、资产化机制。数据资产化是实现数据价值的核心环节。只有将数据与具体的业务融合,才能在引导业务效率改善中实现潜在价值。事实上,对于数据要素的资产化也有助于更好地规制国内的数据市场,促进数据定价的标准化和数据市场的规范化。
资金流通会产生价值,数据流动同样也能产生价值。数据动起来、用起来且用得多价值才越大。
数据要素有别于传统生产要素,它在形态上具有非实物、高度虚拟化的特点,增加了数据使用计量的难度。数据的维度多元、内涵不同、结构复杂,它的价值难以单纯体量来进行计量。因此,数据的计量和定价是很大的问题。
解决这些问题,除了需要在法律层面上抓紧立法外,如何从技术和市场等层面推动数据资产的形成和数据要素规范高效有序的流通,也是当务之急。
“物格”是在码的数字世界中的一个三维空间的量子化容器,标定地点的“码”可以进入这个容器,从而使得物格,可以成为衡量“人类,在数字土地上劳动,创造价值”的载体,在全球货币滥发的时代,成为普通民众抵御通货膨胀的手段。
进一步,在物格新经济体系中的“码链数字资产交易”,是指利用“码链协议”为个性化背景的数字资产交易所,基于物权把控,以码链“智能二维码”为介质,将各行业产业链的合约转化为可分割、可交易、可转让、可兑换、可追踪的“智能合约”,形成在“码链”联盟内进行“物权交换”的“数字资产”。码链专利技术的应用,创新性地利用消费者的订单,反向驱动互联网价值流通领域的各个环节,同时可以追溯并锁定各生产要素和利益链条之间的分配原理,让每一个消费者既可以锁定消费,也可参与投资增值,是分享经济的真正体现。“码链数字交易所”由资产申报、评审备案、诚信追溯、交易兑换四大体系组成,其记账单位是“特别提物权”(Special Goods_Drawing Right,SGR),依据各企业、地区或国家等码链联盟缔约成员单位的资产数字化,进行体系内平衡经常贸易结算,一旦发生收支逆差,可用它向体系内成员换取其他数字资产,以偿付贸易收支逆差或偿还数字结算银行的贷款,并且可与黄金、自由兑换货币一样充作国际储备。
“特别提物权”同时作为数字货币的载体与支付手段,发码行使用码链技术发行的二维码实施扫码支付,可直接用于贸易或非贸易的支付。“特别提物权”的定值与市场流通的实物直接挂钩,码链联盟成员单位凭借“特别提物权”可以获得储备篮子中的任何一种货物以满足国际收支经常贸易的需求。由此使得“码链”在建立可持续发展的信息社会的诚信体系基础上,推进全球价值互联网的互联互通,帮助发展中国家依托自身资源优势。通过“码链”释放潜能,解决长期以来在国际社会的贸易往来中,发展中国家外汇储备不足、支付能力不强,政府PPP项目投融资困难以及跨境结算所遭遇的困境。增强发展中国家外汇储备与对外支付、稳定本币汇率、提高对外融资等方面的能力。促进全球资源资产流动性,完成资源的有效配置,释放过剩产能,让世界各国尤其是发展中国家都参与分享全球化各行业产业链分工的价值红利,避免成为全球化的受害者。
基于物权把控的SGR,以“物”为锚定物,即提物权的智能合约,既锁定物,又可拆分,且全过程可追踪。物格作为真实世界客观的物理存在,映射到虚拟世界作为数字资产的根,承载着人类社会活动的数字化管理,成为数字化人类社会的价值的锚定物。
“物格数字地球”,不仅具备“数字地产”属性,还具备了“物联网域名”属性,更进一步,把“物格”看作一个个的区块,通过“码链”链接起来,就是“物格区块链”属性。
中国目前已经有十亿民众习惯了扫一扫的扫码行为,为物格的数字经济价值创造,也为“物格数字资产”的凌空出世,即在物格里的扫码行为产生价值形成的资产,提供了扎实的群众基础。
由此,现代西方经济理论认为的经济发展四个基本要素都可以被涵盖在码链体系内。在这个体系内,土地就是物格,劳动力就是数字人,扫码传播分享就是数字化劳动,而物格的支撑基础就是依托中国原创的“扫一扫”,叠加北斗+5G时代,中国可以构建全新的覆盖全球的物联网。
综上所述可见,物格经济,必将在全球范围内引发一次全面的范式革命,完成人类社会从三维世界向四维世界的展开与重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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